- 索引號: 00000000/2021-70256
- 統一登記號:
- 文 號: 珠政通〔2021〕2號
- 公布時間: 2021-05-31
- 來 源: 區政府辦
- 信息時效期: 2026-05-31 10:17:12
ZHDR-2021-00001 珠暉區人民政府關于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ZHDR-2021-00001
珠政通〔2021〕2號
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政府
關于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21〕9號)精神?,F就我區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實行垂直領導的海關、金融、稅務、外匯等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繼續保留行政復議職責外,區級行政復議職責統一由本級人民政府行使,各部門不再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區司法局為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依法辦理本級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事項,以本級人民政府的名義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區司法局承辦復議事項的內設機構對外可以使用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名稱、印章。
二、區人民政府統一管轄以區人民政府派出機關、鄉鎮人民政府、區人民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區人民政府或者部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人民政府統一管轄以市人民政府部門在本轄區的分局、大隊或者派出機構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
三、改革實施前,政府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由該部門繼續辦理至終結。改革實施后,政府部門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應當按照本通告的管轄規定,告知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或者將行政復議申請轉送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可能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時,應當按照本通告的管轄規定,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
四、政府部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引導行政復議申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申請,或者轉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辦理,并告知行政復議申請人。
五、《行政復議法》修訂后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特此通告。
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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